守法承諾
核安全和環境保護守法承諾
紅沿河公司貫徹核安全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、預防為主、責任明確、嚴格管理、縱深防御、獨立監管、全面保障的原則。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國際標準,嚴格質量管理、保證安全生產,最大限度地降低廢物產生和排放,保護環境、公眾和員工的安全,實現公司的可持續發展。
在核安全工作實踐中,紅沿河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核安全相關法律法規、導則和標準,建設和運營核電廠,保證核電廠所有活動滿足相關要求。核安全管理堅持以“安全第一,質量第一、追求卓越”為各類決策的根本方針,保護核安全相關設備、建構筑物和機組安全,確保實現核安全管理最終目標。當安全與生產或進度要求相沖突時,應優先考慮安全。與電廠安全相關的各項工作均應按照高標準要求進行。
在環境保護工作實踐中, 紅沿河公司積極貫徹“預防為主、防治結合”的方針,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,確保環境管理的有效投入,建立防治污染的措施,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入使用。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》的要求開展環境輻射監測及放射性流出物排放管理,并按照規定報告監測結果。
核安全管理制度
一、遼寧紅沿河核電有限公司為紅沿河核電廠的業主及營運單位,建立了系統、嚴謹、完善的核安全管理制度。
核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和運作過程中堅持“管生產必須管安全”
的原則,按照責任和權力相匹配的要求,落實核安全管理職責各項分工。
核安全管理的范圍包括日常管理、大修管理、安全文化培育、
核安全獨立監督、質保監督、應急管理、輻射防護、設備管理、工程改造、技術管理、經驗反饋、防人因管理、培訓管理、國際交流、外部評估、與國家監督部門坦誠交流、公眾溝通等。
核安全控制過程堅持“一次把事情做好”核心價值觀和“風險導向、縱深防御、主動預防、保守決策”控制原則。
二、遼寧紅沿河核電有限公司建立了嚴謹的程序體系。程序體系分為三層:綱領程序、管理執行程序、技術支持程序/技術規程標準。詳見核安全管理程序體系圖。
核安全管理程序體系
三、遼寧紅沿河核電有限公司建立了完備的組織機構。組織機構分為三層:決策層、協調層、執行層,詳見核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圖。
(1)決策層:主要包括總經理部成員,由電廠核安全委員會、經驗反饋委員會、工程技術委員會等組成。其中,電廠核安全委員會是公司的最高安全決策機構,對所有的安全管理事務統一協調管理。
(2)協調層:由副總工程師、部門經理等組成,負責提供良好的支持與服務,確保核安全相關活動所需的各類資源與服務得到有效保證。
(3)執行層:由運行部門、維修部門、技術部門、監督部門的各執行專業、計劃工程師、準備工程師、工作負責人、運行人員、安全技術顧問、工業安全工程師、輻射防護工程師、質保獨立監查員等組成,貫徹執行/監督電廠的各類安全制度。
安全總監受總經理部分管領導的委托,承擔電廠各項生產活動的核安全監管。安全技術顧問(STA)專職負責機組運行與事故工況期間獨立的核安全監督和評價。
核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圖
核安全許可證件和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件
1、建造許可證
2015 年3月13日,國家核安全局向公司頒發了遼寧紅沿河核電廠五、六號機組建造許可證。
2、運行許可證
遼寧紅沿河核電廠一、二號機組運行許可證已于2018年2月2日獲得。
遼寧紅沿河核電廠三、四號機組運行許可證已于2019年12月19日獲得。
3、環境影響評價文件
2011年11月15日,環境保護部批復遼寧紅沿河核電廠1、2號機組首次裝料階段環境影響報告(環審〔2012〕296號);
2014年9月11日,環境保護部批復遼寧紅沿河核電廠3、4號機組運行階段環境影響報告階段環境影響報告(環審〔2014〕224號);
2015年3月13日,環境保護部批復遼寧紅沿河核電廠5、6機組建造階段環境影響報告(環審〔2015〕297號)。
核設施安全狀況
每季度的機組性能指標,與國家核安全局網站公開的機組性能指標保持一致(僅展示顏色,不展示數據)
各類流出物實際排放量與監管部門批復的流出物排放限值。
紅沿河核電廠向國家環保部申請并獲批準的年限值,及2019年實際排放值見表1,年度排放量處于較低水平。